【深圳商報訊】(記者 沈小妮)中午喝完酒,晚上開車仍存在酒駕的風險。前夜昨晨,室內設計我市交警部門開展“獵虎”行動,15人因酒駕被查。
   2月7日是春節7天假期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,當日晚,男子劉某軍涉嫌醉駕被南山交警大隊查獲,呼氣酒精測試含量為94mg/100ml,血液檢測酒精含量為87.67mg/100ml,為醉酒駕駛。記者在醉駕處置中心太平洋房屋見到了劉某軍,其稱當天中午在親友聚會時喝了半瓶紅酒,睡了一個下午,晚上開車回家,想不到仍是醉駕。市交警局法制科科長李廣群表示,很多人以為頭一天晚上喝酒了,第二天早上就沒有問題了,其實這個是認識錯誤,由於代謝水平的差異,很多人第二天早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仍然達到或者超過醉酒標準,一旦被查獲,不影響定罪和處罰。  (原標題:年後首日15人酒駕被查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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